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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 丰顺县助学会助学程序及助学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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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5: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丰顺县助学会 于 2022-4-29 02:18 编辑

            丰顺县助学会助学程序及助学金标准


      为规范助学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助学活动,特制订此程序及助学金标准。
一、资助对象
    丰顺助学会主要资助对象为丰顺县户籍或在丰顺读书,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
二、家访调查
1、助学会接到贫困学生申请表后(没有表的要先拿到我们提供的申请表填写),助学会区域负责人牵头落实对申请学生进行家访,实地了解学生家庭和学习等情况。(暂时没有助学负责人的片区由助学会安排专人完成调查);
2、家访后,区域助学负责人将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形成文字材料。然后把相关材料公布在助学会理事群,理事们可以充分发表意见看法,讨论审核有关申请和家访材料;
3、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的材料由办公室文员收集整理建档;
4、有意愿进行对口资助贫困学生的爱心人士可以在公布的贫困学生资料中选择资助对象,十五天后没有被对口认助的学生则由助学会基金发放资助。
三、发放助学金
1、由该区域(校)助学负责人根据助学对象和助学金标准,基金列支的助学金向分管助学业务副会长申请,批准后向基金出纳领出发放。
2、发放助学金时要使用助学会设置的签收表,要求受助人或受助人代表签收。助学会发放代表也要签名,以示负责。
3、助学金发放完毕,将签收表交到办公室归档,远地的可以扫描或拍照上传。                  
4、助学负责人要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受助学生发放记录,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跟进并记录,受助学生人数增减情况记录等,将情况及时向分管副会长汇报。
四、助学金发放时间
每个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接收到的申请表,在完成家访等相关程序,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给予发放该学期助学金;开学两个月后才收到的申请表,可以进行家访等有关程序,但助学金则在下一学期才开始计发。(2019年12月1日经助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今后不受时间限制,完成家访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的学生,当学期可以发放助学金,寒假、暑假期间通过资助申请的学生则在下学期发放助学金)       
五、资助方式   
资助学生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助学会基金支付。二是由爱心人士或其他团队名义对口资助。对口认助有其资助人的自主灵活性,他们可以先浏览公布的申请资料和家访情况,自己选择资助对象,能力大的可以一对一或一对多助学,能力小的可以多对一助学(即是俩人合助一名学生),形式多种,非常灵活!资助金可以自己直接发放或汇款给学生,自己没时间或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助学会安排发放(有收据回执和现场照片)。助学金收到后要求受助学生给资助人发信息或打电话告知,中段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要向资助人汇报。
六、停助条件
受助学生如有下面任一情况助学会可以停止资助:   
1、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脱贫;
2、学习成绩退步,经提醒经过一学期仍没改变;
3、不汇报成绩,经提醒后仍有一学年不汇报。
4、受助学生本人提出不再接受资助。
七、  助学金标准
初中生每学期800元,高中生每学期1500元。         
我们的助学对象要求原则是:受助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期末考试主科平均分百分制的应达到80分以上(农村偏远学校,可以灵活参考成绩排名情况),家庭确实贫困。对每个申请学生必须进行家访,助学会要对所有热心助学的爱心人士负责,对助学善款负责!              
丰顺县助学会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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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9-22 15: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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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4 13:0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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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4 16:0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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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6 16: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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